随着工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雇主也逐步建立和发展起雇主组织。
雇主组织是指由雇主(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建立协调的劳资关系、促进社会合作,是雇主组织建立的宗旨和目标。但在具体的内容上稍微有些差别。
国外的雇主组织多数是以协会的形式存在的,要准确理解雇主组织这一概念,需要区分雇主组织与纯粹的行业协会。我国的雇主组织——中国企联。
国际雇主组织成立于1920年,是目前国际上在社会和劳动领域代表雇主利益的国际组织,成员由世界各国国家级的雇主联合会或其他形式的雇主组织组成,现有成员126个。国际雇主组织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在国际上维护雇主利益,二是促进企业自主发展,三是帮助建立和加强国家级雇主组织,四是促进雇主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贸合作。
我国是国际雇主组织的会员国,但由于众多原因在2002年以前,我国的席位一直仍被台湾占据,直到2003年国际雇主组织才决定接受中国企业联合会为正式成员,并作为中国雇主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与国家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一道,组成我国“三方代表团”出席国际劳工大会,参与有关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公约的制订及修订工作,在国际上维护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利益。
综上所述,“雇主”这个名称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是国际上企业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经营者自然身份的通常表述,我国企业既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就必须形成一种与国际企业相同的机制,这样,企业经营者也就无法回避“雇主”这一身份和名称。企业家们(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家)应敢于正视它面对它,更无需忌讳这一对我们来说虽然是比较新鲜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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