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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60岁分拣工在岗猝死,非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该如何得到保障?

2023-02-22

2月20日,浙江宁波一名60岁老人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工作时,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家属称中通公司不认可死者是因工死亡,只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

次日,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无法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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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快递方面回应:“对于网点员工的意外离世,我们深感痛心。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浙江省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会以合法合理为基础,与家属协商相关善后事宜。”

在此事件中,人社部门的说法引起的争议比中通公司引起的争议大很多。在当下,60岁以上仍然在工作的人占比并不少。

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60岁以上人员就业,是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通常无法为这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也有一种情况例外:达到60岁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缴费未满15年不能领取养老金的,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缴费,至满15年。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到: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

202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其中也着力提到“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以及“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

既然国家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那么对银发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必须要跟上。但目前对于超过60岁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工伤认定,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规定,这导致许多银发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伤亡,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我们可以合理推测,60岁以上的工作群体中,有多大的比例是为了贴补家用或养活自己?这类人群承受伤病风险的能力较同龄人更低,却因为“掉到空里”,导致人财两失,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不应该在敬老爱老的社会发生的。

社会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那么,政策保障首先不能让人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