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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越来越多的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与风险,选择了更为简单和高效的用人办法:劳务派遣、劳务外包。
然而,很多用人单位比较关心的问题: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如何区分?两种用工方式不同在哪里?企业应该如何选择呢?卡卡来为伙伴们答疑解惑!
劳务派遣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² 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并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² 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但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² 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
劳务外包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u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基于外包合同形成民事上的契约关系;
u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约定将发包单位一定工作交付给承包单位完成,由发包单位支付承包单位一定的费用;
u 承包单位与所雇用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支配;发包单位不能直接管理与支配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两者间的区别
劳务派遣: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一定的资质,应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外包:外包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特许内容,无需办理行政许可,没有特别的资质要求。
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实施,且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的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务外包:对岗位没有特殊限定和要求。
劳务派遣:派的是人,重在“派”字,是派出;
劳务外包:包的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活,重在“包”字,而且有很多种包法,全包、半包、包人、包活……根据发包方的需求,承包方可以准备不同的承包方案。
劳务派遣: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派遣员工,不得随意退回。
劳务外包:适用于《民法典》,更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
根据不同法律,他们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劳务外包:涉及两方关系,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承包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派遣用工。
劳务外包: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适用于外包员工,否则容易造成与劳务派遣“混同”。
劳务派遣:结算方式按照派遣员工的人数、工作时间、单价来确定,如遇加班,还需考虑加计加班工资等因素,也即与总劳动时间直接挂钩。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员工由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占用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大量的日常工作量。
劳务外包:发包方只需要负责自身常规岗位的员工招聘工作,大大降低了发包方在员工招聘方面时间及人力的投入。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内容和时间等与被派遣劳动者直接相关的要素,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
劳务外包:发包单位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费用,与承包单位使用的劳动者数量、工作时间等没有直接关系。
在风险层面考虑,劳务外包<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法》,涉及到三方法律关系,员工发生工伤或者劳资纠纷,劳动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有责任,都要赔偿;
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仅是一种业务合作模式,员工发生工伤或者劳资纠纷,只和外包公司有关系。
仅从管理的便利性和效率性看,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外包的核心是工作成果。
从劳务派遣的管理主体、用工范围、财务结算、招聘职能等方面看,都更为复杂,需要用人单位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去进行派遣员工的管理。
而劳务外包,发包方只要将自己的要求、指令直接下达给承包方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即可,发包方只需要关注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也无需担心。
简而言之,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也会承担一定风险,管理也会需要更多投入;
劳务外包,基本不承担什么风险,管理投入也少,工作基本都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无论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都是企业解决用人的一种方式,
面对市面上众多的外包公司,企业在选择的时候也需要谨慎,从多方面考察选择更适合自身的解决方案。